推动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随州市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
一、强化生态文明意识,厚植“绿色文化”
把增强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与自然和谐共生意识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
(一)以教育活动促风气改善。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环境意识,形成崇德向善尚美的良好社会风气。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社区、生态文明单位、生态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凝聚健康向上、生态文明的社会正能量。
(二)以改革创新促职能转变。将“绿色化”理念贯穿于重点领域改革,推动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辟“绿色通道”。制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代办服务,实行“电子评价器+X”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在全省先行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
(三)以保护优先促理念更新。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改善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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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就是改善民生”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绿色崛起的发展道路。坚守底线思维,变“招商引资”为“选商择资”,坚决拒绝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畜禽养殖、石材加工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绿色产业”
以“绿色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色调”,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融合发展。
(一)坚持创新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市高新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专用汽车产业基地、鄂北创新创业示范区、随州产城融合引领区,成功晋升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导湖北齐星、炎帝科技、天星粮油等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炎帝科技公司建成规模世界最大、技术国际领先的香菇工厂化生产线,实现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等多重效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技术在专用汽车、农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集成运用,鼓励企业改造更新工艺技术装备,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集约化、污染排放最小化。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扶持华润、华能等集团风力发电和华电、齐星等集团光伏发电项目做大做强,争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齐星集团投资7.5亿元,建成中南地区最大的地面光伏发电站湖北晶泰淅河马鞍山光伏电站,月上网发电量达1000万度;华润、华能两大集团投资24.5亿元,建成投产二妹山、天河口等7个风电场项目,总装机25万千瓦,年上网发电5亿度。目前,全市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达43万千瓦,成为全省新能源第一大市。
(二)坚持高效发展,提升现代农业。严格保护、适度开发、有效利用自然资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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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稳定在21.8万公顷。鼓励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低丘岗地改造项目,2015年度投入资金2.5亿元,组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1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10万亩。采取组织培育、示范引导、鼓励、项目扶持等措施,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2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00余家,登记家庭农场160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粮食、食用菌、蔬菜、养殖、林果等特色板块,实现集约节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餐桌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坚持统筹发展,打造靓丽城乡。深入推进“五城同创”,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乡环境,彰显“神韵随州”的文化之魂、山水之美。围绕“双百城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人)建设目标,依托山水地貌,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建设等市政重点工程,优化中心城区形态和功能,提高宜居宜业宜游水平。巩固“洁美家园”活动成果,深化城镇和乡村垃圾专项治理,完善保洁长效机制,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镇3个,省级生态镇6个、生态村43个、宜居村庄10个、绿色示范乡村8个,大洪山长岗镇、广水桃源村分别荣登全省十大最美乡镇、乡村榜首。加快炎帝故里、大洪山、桐柏山太白顶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打造生态良好、景色优美、特色鲜明的旅游精品。深入推进“绿满随州”行动,支持大公司、大老板、大企业等多主体上山,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等多形式投入,引导公司制、股份制、合作社等多模式造林,“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06.6万亩,建成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1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2%。
三、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倡导“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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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引导人们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文明健康、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变。
(一)建章立制划界线。在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出台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封山育林管理办法》《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使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二)廉洁自律守红线。坚决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稳妥推进公车改革,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有效管控债务,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深入开展“赶情风”专项整治,引导人们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改变铺张浪费等陋习,力戒不合理消费。
(三)节能减排保底线。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全社会参与低碳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控制用电、用水、用纸、用车,打造节约型机关。大力推广运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突出抓好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启用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创新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鼓励绿色出行,使步行、骑车、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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