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 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县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外地出差:三日内(含三日)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由办公室备案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额外
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及市内交通费). (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指各省会、直辖市、等,250元/天; 二类地区,指全国大中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200元/天; 三类地区,指中小城市及县级乡镇地区,15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否则不予报销。
其它补助为2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2。 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
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火车、飞机长途汽车,凭相应票据据实报销;
3。其它报销: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执行的个人及接待目的.
4。下列费用不得报销: (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2)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的费用 (3)出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5。住宿补助、交通补助,如实际情况,需要调增的,需先向总经理报备,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办。 第五条 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3日。当天出差的费用3日内必须交至财务部审核; 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原始单据和。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