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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由贵公司施工的位于南通滨海园区闽江路1号雍熙府邸工程,经我项目部及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结果,发现贵公司施工存在部分问题亟需整改。
为了达成我们大家的一个共同目标,针对以上情况,贵公司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最晚于2015年9月1日到达雍熙府邸工地进行整改,整改自检后在 日内上报我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公司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付款。如贵公司未能按期到达工地进行整改,我公司将派其它公司直接进行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量由我公司及监理公司共同确定,整改所产生费用从贵公司的工程款中扣除。
本联系单壹式叁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壹份。
特此通知
南通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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