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防治管理制度
6.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分公司固体废弃物防治管理,制定本制度。
6.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本部、所属项目部。
6.3 术语和定义
6.3.1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6.3.2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6.3.3 减量化:是指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的处理方法。
6.4 编制依据
6.4.1 《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6.4.2 《绿色施工导则》
6.5 管理职责
6.5.1 安全部门是固体废弃物防治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项目部的固体废弃物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5.2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生活区域内,固废回收点的设置,办公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的回收、处置、统计。
6.5.3 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材料加工厂、加油站固废回收点的设置及废旧建筑材料的回收、处置、统计。
6.5.4 负有生产组织部门负责生产施工作业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统计。
6.5.5 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培训、宣传、防治措施的落实。
6.6 管理流程
无
6.7 工作程序
6.7.1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分类
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如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6.7.2 基本要求
1 分公司、各项目部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2 鼓励项目部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3 应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4 编制现场平面布置图时,应确定固体废弃物存放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泥浆等垃圾应按相关方要求排放。
5 生活办公区应按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设置明显分类标识。
6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7 分公司应将对固体废弃物防治管理纳入检查考核管理。
6.7.3 委托处置
1 委托单位应具有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证。
2 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3 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情况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 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综合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6.7.4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
1 基本思想: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
2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3 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的应回收和再利用。
4 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进行减量化处理。垃圾焚烧处理,焚烧、热解、堆肥等。减量化处理。
5 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胶结包裹起来,减少有害物质从废物中向外迁移、扩散,使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
6 填埋。将固体废物经过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渣集中到填埋场进行处置。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现场填埋。
7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6.7.5 处置与统计
1 各部门应按职能分工按季度统计出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并同级抄报安全环保部门。
2 各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将统计汇总结果逐级上报,并于每季度25日前逐级上报至分公司安全环保部。
6.8 工作记录
6.8.1 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
6.8.2 委托合同(包括相关的资质文件)
6.8.3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6.8.4 固体废弃物处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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