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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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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阅卷、试卷复查工作规范

为规范校内考试管理工作,提高阅卷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阅卷

(一)考试阅卷由院系部组织教研室统一进行。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教务处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将试卷、成绩、试卷分析上报教务处。 (二)阅卷实行集中、密封、流水阅卷。

阅卷过程中,试卷不准启封,阅卷结束、成绩核实无误后,由教务处检查试题密封无误,在第二装订线处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启封试卷。

试卷评阅过程要执行流水操作,严禁任课教师单独评阅其授课班级的全部试卷。阅卷结束后每道试题的阅卷教师、成绩合分人、复合人、教研室主任均要在每本试卷封皮的相应位置签字。

(三)试卷评阅中,要严格按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评阅过程中,每道大题题号前要给出该题最终得分,并在得分下划双下划线表示;对于名词解释、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问答题)等类型试题在每道小题题号前要给出该小题得分,并在得分下划单下划线表示。对不同题型的试题要统一阅卷格式,如: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名词解释、简答题、辨析题、论述题(问答题)等主观试题,要按评分标准评阅,在每个正确的得分点处划“∨”,并给出分值,分值前划“+”表示。对于主观试题

如果答案完全正确,阅卷教师可在该题答案上划一个“∨”表示,并在题号前给出相应的分值;答案完全错误的,阅卷教师可在该题答案上划一个“×”表示,并在题号前给出分值:“0”。

二、成绩管理

(一)教研室要安排专人分别负责成绩的合分与复合。成绩复合有问题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复合人、合分人在试卷上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更改。

(二)教研室负责将成绩登记到教务系统成绩管理软件中,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三份成绩单与不及格成绩单一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其中一份由教研室存档、两份(另电子版成绩)上报校教务处考试中心。无法应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软件的教研室由教研室填写成绩报告单与不及格成绩单。

(三)教研室在试卷成绩复合结束后,如对成绩分布有疑问的,由教研室、院系部教务科、教务处共同研究决定后方可登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变更学生成绩。

(四)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向各院系的学生管理办公室(年级办)发布,由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

三、考试总结

教研室对于所承担的每门课程每个不同层次的试卷均需做考试总结,并由做总结的教师与教研室主任共同签字。教研室应将考试总结同试卷、成绩一同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考试总结应分为两部分内容,即成绩分析、试题分析。成绩分析

应包括如下内容:学生成绩分布,即各分段所占的比例;学生成绩分布图;均数;标准差;全距等。试题分析应包括试题的题型与分值分布;难度分析;区别性分析等等。

四、查卷工作

教务处、教研室一律不接待学生查分、查卷。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室、系部、教研室等相关部门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形成试卷检查报告。抽查过程中对有问题的试卷,由教务处处长、相应课程专家共同核实签字后方可更改,同时更正成绩单并签字。 五、其他

阅卷过程中不得涂改,试卷启封前对阅卷有误的部分进行更改时需由阅卷教师与教研室主任共同签字。试卷一经启封,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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