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公司会计造假事件及对我国会计业反思
一、引言
美国上市公司安然 (Enron) ,这家在《财富》杂志全球 500 家大公司中排名第七,曾被华尔街的分析员强列推荐“买入”的明星企业一夜之间轰然崩塌,于 2001 年 12 月 2 日向申请破产保护,创下美国历史上最大宗的公司破产案记录。对于这样一家颇具国际影响的能源交易商陷入破产的消息震动了国际金融市场。在此事件中,作为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二、安然公司会计造假的手段分析
(一)利用复杂的公司组织结构,通过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
安然公司组织结构的原理为: A 公司 ( 安然公司 ) 通过 51% 的股份控制 B 公司, B 公司再以相同方式控制 C 公司,以此类推不断循环下去,到 K 公司时,由于 A 公司仅持有 K 公司权益的几个百分点,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K 公司的个别报表将不并入 A 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但 A 公司实际上完全控制着 K 公司,可让其为自己筹资,或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利润,然而其负债却未反映于安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上述仅为纵向持股关系,而实际上还可以发生横向方面的交叉持股关系,例如,在从 B 公司到 K 公司的多个层次上相互交叉持股。通过以上模式,安然公司最终发展出 3000 多家关联企业,其中约 900 家是设在海外的避税天堂。安然公司通过建立复杂的公司体系,拉长控制链条,将债务留在子公司账上,将利润显示在母公司账上,以自上而下“传递”风险、自下而上“传递”报酬。
(二)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隐藏企业债务
企业一般是出于经营目的而设立的,而“特别目的实体( SPE )”是指企业根据某种特殊目的而设立,并非是为了经营。安然公司不恰当地利用“特别目的实体”符合特定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报表的会计惯例,将本应纳入合并报表的 3 个“特定目的实体”排除在合并报表编制之外,导致 1997 — 2000 年期间高估了 4 . 99 亿美元的利润,低估了数亿美元的负债。安然公司的上述重大会计问题是源于美国的现行会计惯例,即如果非关联方在一个“特别目的实体”权益性资本的投资中不超过 3% ,即使该“特别目的实体”的风险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也可不将该“特别目的实体”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安然公司正是利用这个只注重法律形式、不顾经济实质的会计惯例的漏洞,设立了数以千计的“特别目的实体”,以此作为隐瞒负债、掩盖损失的工具。
(三)通过 SPE 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
安然公司于 2000 年成立了 4 家“特别目的实体”,为安然公司投资的市场风险进行套期保值。为了解决 SPE 公司的资本金问题,安然公司于 2000 年第一季度向 SPE 公司发行了价值为 1.72 亿美元的普通股。在没有收到 SPE 公司支付认股款的情况下,安然公司仍将其记录为实收股本的增加,并相应增加了应收票据,由此虚增了资产和股东权益 1 .72 亿美元。按照公认会计原则,这笔交易也视为股东欠款,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
(四)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安然公司几乎把所有的资产都转化成衍生金融工具,通过衍生金融工具使本来不流动或流动性很差的资产或能源商品“流通”起来,其主要的方法有:
为能源产品开辟期货、期权和其他复杂的衍生金融工具,以期货、期权市场和衍生金融合同把这些能源商品“金融化”。安然研制出一套为能源衍生证券定价与风险管理的系统,这构成了它的核心竞争力。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会计准则对如何估价这些资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会计师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正确评估资产。在安然原来报告的 2000 年度 14 . 1 亿美元的税前利润中,差不多有一半属于此类获利。
将不动产打包作为抵押,对外发行债券或股权,以此把不动产“做活”。以不动产抵押发行证券本身不足为奇,关键在于,在此过程中,安然建立了众多关联企业与子公司,之间隐藏着多种复杂的合同关系,从而达到隐蔽债务、减税以及人为操纵利润的目的,这一手段也恰恰是导致安然破产的主因。
三、从安然造假事件反思我国会计现状
(一)洋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信力不容质疑么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包括安达信在内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信力是不容质疑的。中国等有关部门还规定, A 股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或上市后再筹资时,必须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补充审计(双重审计)。而现在,令人尴尬的是,国际五大之一的安达信,却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公然替安然公司进行会计造假,还销毁了安然破产案中的债务审计资料。单就销毁安然破产案中债务审计资料而言,这至少说明了安达信没有达到会计审核的起码标准,按照惯例客户的所有相关资料至少要保持 3 ~ 4 年。
(二)管理和监督制度上是否存在缺陷
针对我国会计造假,应消除现有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缺陷而不是一味指责国内会计师事
务所,从而重建中国会计行业的公信力。
1. 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与管理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生产者正是利用这种信息优势的不对称性,向外界坡露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使自己获利甚至进行舞弊和欺诈。因而,信息不对称是会计造假的诱因之一,并可能带来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迫使管理层释放信息,均衡信息分布,以避免不利选择和化解道德风险。
2. 现行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危及了社会审计的性。如果说公司治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内部制度安排,那么,社会审计则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外部安排。性是社会审计的灵魂,离开了性,社会审计鉴证功能就不可能发挥,并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更具欺骗性。应该指出的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严重危及了社会审计的性。尽管根据中国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权力实际上掌握在管理层手中。
3. 目前国内审计师承担的法律风险几乎为零,“五大所”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具有较高声誉,是巨大执业风险锤炼来的。而在中国,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通知》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是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即使在《通知》出台以后,也仍然存在操作性问题。比如,投资者如何证明自己的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关?如果不是由辩方举证,民事赔偿责任仍然很难落实到审计师头上。而“五大所”在中国面临的执业环境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是一样的,把审计业务交给“五大所”并不会改变上述的制度缺陷。
4. 会计制度和证券市场规则落后于时代发展。会计制度、证券市场规则等方面的滞后给会计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随即也产生了各种不相容性。这种不相容性不仅体现在会计制度和证券市场规则不能跟上经济形势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会计在原有模式下不可能也不完全服务于由于各利益主体迅速产生带来的对会计信息全方位的需求。
(三)注册会计师似乎更注重的是形式而非实质
虽然会计规则在数量上与日俱增,而且越来越复杂,但会计师有时更关注所报告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实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我国会计信息的所谓“失真”,主要并非由于会计准则、会计法规本身不健全,问题出在会计信息的生产背景上。注册会计师似乎可在不违反会计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假账真算”。
(四)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会计造假
虚假会计信息的大量存在,表明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存在着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旺盛需求。既然有需求,就必然有供给。对于造假者而言,有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的预期收益,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即使会计造假被发现,所付出的代价也是较有限的。因而,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会计造假的成本是微不足道的,往往被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忽略不计。
(五)数字游戏-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使会计沦为“魔术”
我国某些上市公司,经过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将“红色业绩”(亏损)变成“蓝色业绩”(盈利)简直易如反掌,象在玩“数字游戏”。最显著特点是不等价交换,交换的结果是大股东向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地进行利润输送。更不可思议的是,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
和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只要大言不惭地“广而告之”(充分披露)便可逃脱被制裁的命运。以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之名,行会计报表粉饰之实的现象如不能及时被制止,会计终究有一天会沦为“魔术”。
四、根治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几点对策
由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理性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不足,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从安达信替安然会计造假事件可以看出:某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虚构利润,玩数字游戏,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蓄意欺骗利益相关者这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根治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提出以下若干对策。
(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
目前,董事会成员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董事会中的成员大部分就是公司的经理或大股东所派,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或仅代表大股东的利益,出现董事会和经理合谋操纵财务报告或“一言堂”现象。另外,我国已有知名专家、学者在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但由于制度上没有明确董事的职责,董事的作用没有真正体现出来,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和职责,并在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由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同担负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督职责是目前制度安排下的一个理性选择。
(二)上市公司应重新确立内部审计的地位,发挥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
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有时被称为稽核部门)作为公司经理人员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
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操纵财务报告,即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其实是名存实亡。要改变这种状况,上市公司首先必须对内部控制有正确的理解。内部控制并不是仅仅防止、发现、改正下级员工的舞弊和差错,它应该是一个整体结构,包括防止、发现、改正经理人员的舞弊和差错。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要真正发挥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就必须使内部审计向监事会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
(三)加强外部审计师的性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程度较重,事务所的聘任、续聘、解聘一般是由经理人员决定,使得外部审计师缺乏性。要彻底改变这一状况,首先必须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变公司“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一言堂”的现象。只有董事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联手,才能对抗“内部人控制和“一言堂”。具体来讲,可暂时终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改由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几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性;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成本。
(四)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
我国会计市场的无序和不正当竞争对注册会计师的性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它为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提供了条件,使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的压力与法律责任之间左右为难。这种被扭曲了的聘任制度不仅降低了一些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敏感性,而且淡化了注册会计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这除了应加强外部审计的性之外还应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
德的自律机制。只有达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境界才能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提高经济效益。一是,建立健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会计‘职业道德研究组'并设相应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组织,具体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事务管理工作。二是完善中国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自律性规范。
注:此案例根据《反数字游戏:从安然公司会计造假事件引起的反思》(作者:罗韵轩)及《安然公司会计造假的手段剖析》 (作者:张亚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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