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解决群众办事“三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详细询问事由,对当时可以办理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事由;对由于业务人员外出或其它原由能办理但当时不能办理的要予以说明,并登记在册,并向办事人员说明业务人员归来时间,再来办理,或留下联系方式,当业务人员归来,要及时给予说明,并及时联系办事人员,让其办理。
三对有疑难问题的,需要乡党委、乡政府给予解决的,办公室人员要仔细询问,并登记在册,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根据事由轻重,可当时做出决定,也可经乡党委会议或乡政府会议研究后做出决定,再给予答复。
四办公室人员要做到“四勤”(脚勤、手勤、口勤、脑勤)“一满意”(群众满意),不得将来人事由迟报或不报,对重大事由不得擅自做出处理。
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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