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费用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施工图纸、施工形象进度报审表; 3、合同条件; 4、技术规范;
5、分部分项验收评定表;
6、其他有关计量的规定或补充协议; 7、现场签证单 (二)、计量范围: 1、按施工图纸;
2、 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范围 (三)、对有下列情形不予计量支付: 1、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 2、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序; 3、报验资料不完善的工序; 4、未完成的工序;
5、未按设计图纸、规范施工的工序,监理人员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
6、不服从监理人员管理的;
7、 安全防护不到位,拒不整改的;
8、 工程清单以外的部分,无工程确认单或签证单。 (四)、其他事项:
1、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报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完成的工程量;
2、发现当月工程计量单中有重复计量、少计或漏记,下期计量予以扣除或补计;
3、签证单、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项目在项目清单中无单价时,原则上不进入月计量;
山西天地衡建设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牛线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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