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酒店的消防管理,确保酒店来店客人和酒店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由酒店委托代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部。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消防部门及酒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保卫部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酒店保卫部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保卫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保卫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酒店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饭店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门消防责任人年度内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门应及时知会保卫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责任人应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酒店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安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单位名称:XX酒店 部门名称:
委托代表:执行总经理 负责人姓名: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湖北建始清江旅游发展有限丙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员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
2、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甲方的安保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的明火设备;
5、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证金xx元。
三、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从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罚元。承租期满,乙方没有违规行为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消防安全保证金。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与各处(室、组)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二、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要注意关好热水器、电脑、天然气。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六、总务处要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档案。负责对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检查评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根据情况可奖励100—500元。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可奖励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档案室存一份,处(室、组)负责人一份。
处(室、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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