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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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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立存量房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____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

  】【 】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____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干杂调味品等。

  二、商品的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商品的价格及定货明细表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定货清单为准。(见下表)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商品上涨后产生的超定单货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商品的包装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供货。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货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为8888各店配货中心(库房)。

  4、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严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时段,在8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5、甲方交货时,送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作已退货处理,在超定单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如没有超定单货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货单中扣除。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于甲方开始送货起30日内付清本次定货单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若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情况下,乙方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货清单的货物,双方协商补货,补货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定货单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甲方为单位时,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格式如下:

  注:供货一览表需附相关服务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二条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及运输费用的承担)。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1、在签订此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货物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交付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乙方需在签订此合同并交货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毕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财务处拨付款项:_________________

  (1)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和定额发票;

  (2)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3)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或区县签收单。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4、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5、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6、付款采取以下第

  (1)现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

  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______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 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 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 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 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 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

  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

  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 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 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

  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 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 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 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 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

  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 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 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

  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 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 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 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 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 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 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 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 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 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 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陶瓷装饰盒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____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____%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____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___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____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____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____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____天内尚未抵达,则第____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____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____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____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____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____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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