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 %/每年,付息时间: 。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还款则以 年 月 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 %/360) 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 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支票质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支票质押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 张; 开户行: 银行 支行; 出票人全称: ; 出票人账号: ; 支票号码: ;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五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支票已背书并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质押的支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不受支票更换的影响。
第九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质押权(先就质押支票受偿)为前提条件。
5、如
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
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万 元(大写: 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4、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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