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组织对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交付给申请人的电动百叶帘组件中的电机和控制器进行鉴定,以确认为不合格产品。
事实及理由 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纠纷案,贵院已受理,案号为(20xx)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33号。申请人也依法提起反诉,因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涉案货物不合格(组件电机和控制器不合格不能使用导致整个电动百叶帘布能使用),故申请人依法申请贵院组织鉴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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