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素质提升培训(以下简称农民培训),是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抓手。为规范农民培训的组织与实施,推进农民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农业现代化、助力农民素质提升,现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计划
20xx年全县计划培训各类农民3230人,其中:高素质农民230人(省级调训30人);农村实用人才800人、农民大讲堂2200人。农民大讲堂按需在各镇街(联盟)开设。计划数可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及资金预算视情调整,但须确保完成上级任务,具体增减计划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年龄18周岁-6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我县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优先考虑农创客,不受户籍限制。同一学员同一年只能参加一次高素质农民培训,可以参加三次不同产业的县级培训。
三、资金补助标准
20xx年度农民教育培训补助资金包括中央、省、本县补助资金,统筹使用。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5—15天,按每人20__—5000元进行补助。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5天,按《武义县农民培训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人补助标准按每人每课时40元,每天不少于8课时,每期不少于16课时,每人最高补贴不超过1400元。
(三)农民大讲堂,不少于90分钟,按3000元/场(50人以上)进行资金补助。
(四)纯线上培训,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任务的通知》(浙农科发〔20xx〕20 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学时补助 15 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训责任单位要做好培训机构的遴选、培训课程设置审查、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和资料审核等工作,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各培训责任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充分利用农民培训中心和田间学校,结合本地特点,按计划数开展农民培训,培训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
(三)从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培训的实际需求出发,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小班化教学,线上培训依托“浙农云”等平台开展,在培训中按照培训课程总学时的10%-30%安排线上培训学时,线上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与“浙农云”平台运营方结算。线下培训一般不超过50人。
(四)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一周提交《办班审批表》(附件2),审批合格后,签订委托合同再组织培训,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推荐的培训教材,教材费用不少于补助资金的15%。培训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的合格人员全部录入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学员评价率达85%以上,否则不作为业绩申报,取消资金补助。
五、其他事项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培训工作台账到武义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见附件3、附件4),经审核后,凭相关资料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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