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甲方):新世纪石材经营部
需方(乙方):重庆市食品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 收货方式:
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
三、 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 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定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供方(章): 需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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