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提升素质、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宗旨,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规划方案《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以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产所需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历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历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积极探索农资产品主推制度,推行农资商店设立“蔬菜用药”专柜和“果树用药”专卖店。
三、工作步骤
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1-9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2-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三)3-6月,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并在“3·15”前后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
(四)7-8月,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五)9-10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种子无证生产和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农业局在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强化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协调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劣质农资召回、过期产品处理等制度;二是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先行赔付。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成立农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约、协会章程,自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信用度低的企业的日常监管。依照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和历年监管记录,对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建立诚信档案。四是建立案件查处协助机制。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协助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部门合力,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
(三)加强案件查处,遏制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12316”农资打假服务热线的线索发现功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区域协作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乡镇农技站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完成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打假氛围。依托媒体,及时宣传本地在农资打假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农资市场情况。利用技术推广和执法队伍,采取印发资料、组织培训等方式向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对农民加强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资识假辩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培训。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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