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__〕28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__〕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市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__〕4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新学期学校将继续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帮助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更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就我校20__年秋季实施课后服务的事项及要求告知如下:
报名原则
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实行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审核后统一报学校汇总,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一)中午午托服务时间及安排
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的午餐、午间休息、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等。学校通过自办食堂、统一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等模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
(二)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及安排
1、上午放学后至12:00(家长自愿选择)。拟采取“指导作业+课外阅读”形式进行。
2、一二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7:15(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拟采取“作业辅导、自主阅读、社团活动+体育锻炼”等形式进行;
3、三至六年级:下午放学后至18:05(具体时间将根据夏冬时令进行调整),拟采取作业、个性化辅导、自主阅读、社团活动+体育锻炼等形式进行。
课程安排
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推出“作业辅导(答疑解惑)+阅读指导+拓展课程(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主题活动+社团活动)”的课后延时服务新模式、实现“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的课后服务模式。
服务场所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场所为各班教室、学校操场以及其他功能教室。
收费标准
(一)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坚持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得营利”的原则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参照《XX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家长按照每天4元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
(二)午托服务。严格执行《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综〔20__〕21号),通过招投标采购有资质的集体餐饮配送企业或自营食堂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严禁以家长会等非法人组织签订委托协议。午托服务家长按每天缴纳3元服务费,用于午托服务的经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期末多还少补。学生午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由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选择服务种类,可以多种选择,每学期1次性缴纳服务费(按4.5个月计算)。
xx市x镇x学校
20__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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