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姓名:____,性别_;____年__月__日出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__街道__小区__栋__号
身份证号码:888888888888888888手机:139________ 其他联系方式:0755——________
被保证人:_____
因被保证人李建章涉嫌______罪一案,被___市___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___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___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___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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