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财政局:
根据我县工商部门关于成立国有独资企业需由财政主管部门委派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的要求,因人事变动需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我镇经研究决定,同意变更黄岐渔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名单如下:
一、董事会: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董事会成员名单:(其中林斌是职工代表),董事长由担任。
二、监事会:监事会由五人组成,监事会成员名单:(其中是职工代表),监事长由雄担任。
三、公司法人代表由郑清担任,同时聘任为公司经理。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任期三年。
以上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名单妥否,请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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