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济宁市人民组织召开驻济高校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纪委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了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市副检察长谢英莲同志出席会议,市预防职务犯罪处林主持了会议,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师专、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纪委参加会议,我院纪委副、监察室主任朱忠远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集体学习了高检会(20xx)2号文件《最高人民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和鲁检会(20xx)6号文〈〈山东省人民检察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的具体意见〉〉,学习了〈〈省人民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部门和岗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各高校和市教育局参加会议的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肯定认可。最后,市谢副检察长做了讲话,她说,收到最高人民、教育部和省、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的文件,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了,到现在这项工作还没正式开展起来。以前各高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就检察机关来说,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过去预防工作放在反贪局,20xx年后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处。前几年,查办职务犯罪,往往注意个案预防,预防效果不够明显。近几年注重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起到了打击一个、预防一片的作用。
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监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制度的情况,与业主单位联系配合,以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共同预防工程建设、物品采购中的贪污、贿赂、挪用、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预防工作是反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开展反斗争的重要举措。省在去年发文的基础上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部门和岗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充分表明了对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
从全市教育系统来看,职务犯罪案件仍呈高发态势,近两年发案48件,涉嫌60人,年均20余件,今年到目前查办案件7件,涉案7人。本市有个中学,一栋楼没建起来,前后毁了三任校长,包括今年查办的案件,都是私拿回扣,尽管各方面都作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不得力的问题。今后,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把预防工作开展起来,并取得实际成效。要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落实各项监督措施,达到预防的目的。要建立起通过教育形成不想思想保证机制,不能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敢的惩处机制。今后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通过学党章,明师德,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教育干部职工算经济帐、亲情帐、组织帐,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凡发案单位都有防范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分析原因,制全制度,完善措施,筑起预防屏障。
第三,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只打不防,打不胜打,只防不打,防不胜防,打击也是一种教育手段,打击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起到预防警示和教育作用。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袒护职务犯罪,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教育防范工作。各高校与要抓紧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远离职务犯罪;共同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研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努力,形成预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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