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森林、牧坡、草地、房舍等地方不发生火灾,在禁牧区内放牧,我们全家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有事情(如割柴、放牧等)须进山时,决不带火种;
2、在节假日决不燃放烟火爆竹;
3、不在野外祭祖上坟烧纸;
4、决不带火种在野外生火取暖;
5、在院需要生火解决问题时,警惕大风刮出火星;
6、如有火灾发生,视情节轻重上级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或受法律的制裁,谁点火谁坐牢;
7、如发现有火灾发生,要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积极带头灭火;
8、绝不在禁牧区内放牧,如有违反,甘愿按政策规定受处罚。
村各户户主签名按指印(正面不足时背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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