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执事先生/女士:
我于19年X月投资n万元人民币成立X,属于个人工商户经营,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要经营和销售X。X自设立以来营业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在X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净收入基本归本人所有。
注:目前收入证明没有固定的格式,所以具体情况应以经办行规定为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