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村与 省 市 县 乡 村 组村民(居民) ;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于 年 月 日 时在家出生一男(女)孩,现取名为 因当时的原因,未能到医院住院分娩,经我处核实,该男(女)孩系村民(居民) 和 所亲生子女,望有关单位给予办理出生证为谢。
特此证明
单 位: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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