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规范党员关系转进转出程序(各基层党组织不得私自接转党员关系),请在转接党员关系时按照《党员介绍信》范本(附后)开具介绍信到工委办公室,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中共屏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