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
以上价格为全路段至甲方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自然损耗、装卸费、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所有费用。购买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会调整。
2.供应时间
2.1交货日期: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但所有供货应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
2.2材料供应期: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之日。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3.采购费用的支付
3.1材料成本结算方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供应材料后,凭有效的发货单和有效的销售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与甲方结算供应材料的数量,并根据供应材料的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材料成本。
3.2货款。甲方应以现金、转账和银行承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4.验收标准和方法
4.1质量验收:块状石灰含量不得低于85%,杂质不得超过1%。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从甲方堆场卸下的不合格材料的装载费用,如乙方不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2数量验收:根据现场数量进行数量验收。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材料检验和试验;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规格、数量发生变化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有权根据双方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的合格数量的价格外,甲方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甲方的供应计划,负责在质量、数量和时间上提供满足甲方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负责协调供应和运输的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6.违约责任
6.1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按合同价格的1%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数量,直至合同终止。
7.每次结算时,结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未履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后,如乙方无结算问题,甲方应在1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8.如有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支付应得赔偿外,还需按合同金额的5%赔偿中标方的其他损失。
11.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署时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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