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对于5月23日中午14时左右,保安部领班、工程部电工于三期车库电梯口打架一事,通过调查现对此两人处理结果如下:
工程部电工,住院期间潜逃,从6月1日起作旷工处理,如连续旷工15天按照制度规定视为自离,另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保安部领班,鉴于其出于自卫心态且能正确地承认错误,现给予丙类过失处理,撤免领班一职,降为副领班,扣除三个月(5月、6月、7月)的绩效工资,并进入考察期。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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