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仲夏的临近,许多人选择游泳作为躲避酷热的一种方式。但是,近些年来,溺水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学生未经允许在河流和水库游泳的现象。青春之花初开,前途无限,却又被一个又一个池塘吞噬,令人痛苦。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福建教育与电力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安全教育月”主题活动,营造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防止“溺水”等悲剧发生,安全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将安全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安全行动,特作如下承诺:
1.通过认真学习,真正认识到在河里游泳的危害性,千万不要在河里游泳。
2.发现其他同学有顺流而下的想法,或者及时向辅导员、部门领导、医院领导举报顺流而下的游泳者。
3.自觉参加学校和班级禁止的各种游泳活动。
4.我必须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规章制度的处罚。
类别(班长签名)
部门(加盖公章)
辅导员(签名)
承诺人(签名)
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办公室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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