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全城区森林防火有关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
2、制订各项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指导乡镇森林防火工作,筹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例会;
3、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规划和计划,储备、调拨森林防火各种物资设备,负责灭火机具和通信器械的检修;
4、制订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协调、组织、指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协助查处火灾案件,参与界定森林火灾事故责任;
5、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技术,负责有关业务培训、打火队伍培训工作;
6、负责处理森林防火案件的来信来访,火灾统计汇报、档案管理;
7、协调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发布森林火险信息。负责内务监督管理,做好值班检查;
8、承担城区人民政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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