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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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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在治安处罚是如何界定

未成年人在治安处罚中的界定和刑事处罚差不多,不满14周岁不承担治安处罚责任,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该内容由 何政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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