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完了不可以享受专项扣除。
在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是需要提供贷款合同信息的,一般如果用户早已结清了房贷,在申请附加扣除的时候提供之前的房贷合同是属于无效资料,是无法通过审核的。
专项扣除就是指个人所得税专享附加扣除,其中有一项就是房贷利息支出的扣除。即用户的个人所得是可以在扣除掉一年的房贷利息支出之后,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对于预缴了税额的用户,在提交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可能就可以获得一定的退税金额。
综上所述,房贷的专项附加扣除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必须是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才可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并且是按照每年1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的。在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平摊扣除费用,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并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有期限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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