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什么情形?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什么情形?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专利权的限制情形:1)先用权:在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且仅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2)专利权的用尽:专利产品售出后不再需要许可或授权;3)科研实验目的使用;4)临时过境:外国船、飞机可使用我国专利机械装置。以上情形不构成侵权,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

法律分析

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

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

(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

(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2、专利权的用尽

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4、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我国领域、领水或领空的外国的海陆空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于专利权限制的情形有很多的情况,其中每一项权利都是可以专利权人带来经济利益。在专利权的权利范围中,权利最大的就是独占权。享有独占权的权利人拥有最完整的权利,别人不得进行侵权。

结语

综上所述,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很多种,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根据专利法规定,先用权、专利权的用尽、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使用以及临时过境等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这些例外情况保护了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尤其是独占权的权利人拥有最完整的权利,不容他人侵犯。因此,专利权的范围和权利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知识产权的正当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