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函询,在组织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需要被举报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时使用书面函询。根据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谈话和函询可以分别使用也可以叠加使用,凡反映问题具有可查性的违纪问题线索,应以初步核实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以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置。
谈话函询是对反映党员领导⼲部或⾏使公权⼒公职⼈员的问题线索进⾏处置的⽅式之⼀,是⽤好第⼀种形态的重要抓⼿。谈话是指与被反映⼈谈话,要求其说明情况,函询是指向被反映⼈或被反映单位出具书⾯函件,要求其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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