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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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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做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有条件的中医科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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