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若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最多12个月的双倍工资(一年时效)。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
拓展延伸
如何补偿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损失
当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遭受损失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寻求补偿。首先,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立即补缴社保费用,并要求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和处理。此外,员工还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司的责任,并寻求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证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和损失的具体金额。最终,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实现对损失的补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等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获得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协商、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或寻求法律支持的方式,追求公司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是十分重要的,以便证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和损失的具体金额。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实现对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