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只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交接工作后即可离职,注意只是需要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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