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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怎么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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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合理避税的方法:
1、职工离职是有一定的个税优惠政策的:国家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在离职后领取的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是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
2、通讯费避税:这种避税方法就是单位需要员工垫付通讯费而补贴的费用然后是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避税方法;
3、高温补贴费用:很多企业对于员工有一项福利就是高温补贴,这些补贴包括饮料费都是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的;
4、使用发票避税:使用一些实际使用的发票来进行抵扣也是可以很好的避税的。
合理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1、相关的补贴、津贴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来发,对于该部分个人所得,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2、发放工资等收入的日期可以依法合理地进行约定,依法计入下一个纳税年度等;
3、差旅费补贴。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4、职工离职。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5、通讯费。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
6、发票冲抵;
7、大笔收入分次拿;
8、提高福利降工资;
9、劳务报酬工资化。
综上所述,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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