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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税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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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工资收入扣除免税的社保费用和公积金后,应纳税所得税额:2941.50-94.90-20.34-62.83=2763.43元,低于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2、转让专利权应缴纳个税按特许权使用费计算:50000X(1-20%)X20%=8000元。

3、3月份到贵州大学讲学两次,每次取得收入1000元,合计2000元,应按一次计算,应缴纳个税:(2000-800)X20%=240元。

4、国家文学奖收入免征个税,稿酬应缴纳个税减征30%,笔稿酬收入应缴纳个税:15000X(1-20%)X20%X(1-30%)=1680元,

5、彩票中奖按偶然所得计算个税:1100X20%=220万元,

6、年终奖20000元,平均月收入:20000/12=16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当月扣除限额和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差额:3500-2763.43=736.57元,年终奖应缴纳个税:(20000-736.57)X10%-105=1821.34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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