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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与受让的区别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主观:

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出让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出让行为的当事人是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者,转让的当事人是土地使用者;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转让的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

法律客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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