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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章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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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以上规定处罚。如果犯该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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