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产假的规定是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内容来确定产假的时间限制,因此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可以休98天的产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依法增加产假时间。如果是流产的,其产假未15或者42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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