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以冒用他人姓名、证件等方式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考核、选拔等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以冒用他人姓名、证件等方式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考核、选拔等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以冒用他人姓名、证件等方式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考核、选拔等活动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有人以冒用他人姓名、证件等方式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考核、选拔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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