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宁波人才引进如下:1、人才安居(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2、人才创业(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3、甬江引才工程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紧贴“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4、创业人才项目(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5、青年人才项目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6、双创团队项目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引进以下人才: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材料清单:(1)企业引进特优、领车人才认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引才资助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法律依据:《关于开展企业引才薪酬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第二项 申报时间及要求申请人需提供材料:(1)高精尖创新人才:1.企业引才薪酬补助申请表(附件一);2.聘用(劳动)合同;3.企业出具的人才在岗时间证明;4.个人收入纳税明细;5. 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材料清单:(1)企业引进特优、领车人才认定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引才资助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法律依据:《关于开展企业引才薪酬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第二项 申报时间及要求申请人需提供材料:(1)高精尖创新人才:1.企业引才薪酬补助申请表(附件一);2.聘用(劳动)合同;3.企业出具的人才在岗时间证明;4.个人收入纳税明细;5. 人才称号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2种观点: 宁波人才引进如下:1、人才安居(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2、人才创业(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3、甬江引才工程重点引进科技创新和城市经济两大领域人才和团队项目,其中科技创新领域紧贴“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城市经济领域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文教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4、创业人才项目(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5、青年人才项目分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和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对应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相同;6、双创团队项目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2019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成员直接持有的在落户区县(市)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法律依据:《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第面向省外,特别是海外重点引进以下人才:1、我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所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2、落户我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创办科技型企业,其产品符合我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的企业领军人才。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每年10月份可线下申报,市属企业向市服务总窗提出,申请资料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报组织部(人才办)备案后,补助资金于次年发放;区县(市)企业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岀申请,经审核通过,报当地组织部门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发放补助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宁波市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相应的扶持,其中包括人才补贴。主要的申请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取得正常有效的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申请流程主要分为网上预审、现场审核、公示和发放等步骤。根据宁波市人才发展局发布的《宁波市人才引进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够获得补贴支持。其中主要的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取得正常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宁波市拥有户籍或者实际居住、工作证明。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先进行网上预审,经过初审合格后再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然后通过公示程序,最后实行发放。除了人才补贴,宁波市还有哪些人才扶持?宁波市对于人才有一系列的扶持,包括住房补贴、科技创新奖励、人才助力计划等。具体可以在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者人才发展局官网查询。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来说,宁波市提供了丰富的扶持,并且申请流程也相对简单明了,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有所帮助。【法律依据】:《宁波市人才引进补贴实施细则》第四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职业水平和造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投入。资助经费根据推进情况逐年发放,第一年一般按40%的比例予以支持,剩余经费将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可参照宁波市现行标准享受,在顶尖人才资助经费中列支。法律依据:《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 第七条 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投入。资助经费根据推进情况逐年发放,第一年一般按40%的比例予以支持,剩余经费将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可参照宁波市现行标准享受,在顶尖人才资助经费中列支。第 对全职来宁波创办企业的顶尖人才,其为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按企业用于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科研团队建设等投资总额的30%,根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分年度给予资助。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给予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补助资金按照4:3:3的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按宁波市现行标准享受,本条综合资助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第九条 对柔性引进顶尖人才且年度支付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的用人单位,按年度支付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年薪资助,每人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在团队建设、研发项目申请等方面,视具体情况给予一事一议支持。第十条 对宁波市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等事项;对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视同全职引进,给予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等综合资助最高1亿元(含给予顶尖人才和培养单位的奖励经费,并减扣近五年来已享受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经费),资助经费发放方式参照全职引进实施。第十一条 对顶尖人才及团队的资助经费实行单独管理,科学设置更加灵活的经费使用项目,赋予顶尖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对全职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顶尖人才和核心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经主管部门审核,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等业绩突出的人才团队,可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第3种观点: (1)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补贴;(2)给予15-100万元安家补助、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3)就业生活方面,根据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等级不同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对海外人才,予20-60万元年薪补助;(4)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本人直接落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宁波市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5)国家、省、市级高端人才,拥有子女优先择校、医疗绿色通道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补贴;(6)在宁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市级最高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区县(市)、开发园区再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合计最高60万元)。出站留宁波工作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一、人才创业(1)对于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或团体,除人才引进的补贴之外,还享有额外的最高达2000万元的创业补贴;(2)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50万元项目资助;(3)对入选甬江引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城市经济领域的双创团队,按A、B、C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4)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团队项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二、创业人才项目(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2)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申报人在宁波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7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项目;(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法律依据:《宁波市加快集聚顶尖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 对全职来宁波从事创新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主要用于团队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实施、生活安居等方面。资助经费根据推进情况逐年发放,第一年一般按40%的比例予以支持,剩余经费将根据项目进展和绩效完成情况予以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标准最高8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按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团队核心成员的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可参照宁波市现行标准享受,在顶尖人才资助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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