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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简单 篇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

  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出租方有经营场所 间,面积 平方米,座落于 ,出租给承租方从事 行业(生产)经营。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每年租金 元,租金总额 元,交纳租金期限定为: 。

  二、承租方应维持出租方场所的原状,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发生损坏:不得逾期 天不交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在租用场所内搞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场所,损坏者应赔偿责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中途反悔,否则,违约一方应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出租方: (签名盖章)

  承租方: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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