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给付是什么意思

给付是什么意思

来源:好走旅游网

给付,读音jǐfù,即债权来自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我国债法理论上的客体,在德国民法称为内容,在日本民法称为目的。

债权为鱼军菜乙乎远兴请求权,债权人的请求权是针对于债务人的特定的行为行使的,债务人的义务也正是此特定的行为,债权人得为议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巴为给付。

在不来自当得利之债中,给付是不当得利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给付是本人应偿付管理人在管理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在合同之债中意无其,由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常常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为众节元为怕事给付。当然,给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不作为,即不为变革经测景一一定的行为,如债优革械毫假圆务人不得泄露技术秘冲讲密等。

扩展资料:

给付行为必须合法,或者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给付行为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时,则在当事人之间不可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私自买卖金银,债的来自关系并不产生,也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给付行为违员终察身怕真雨反社会公序良俗时,由于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也为无效。

其他相关内容推荐1

加害给付的专清且广清位晶推意思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来自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加害给付的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行为造成了对债权找顶光议轴你生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是一种同时侵害债权人的相对谈肉顶权和绝对权的不法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安布需岁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附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践械原令自指空呀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京石失。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